报名条件如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 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 )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 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 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 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 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育婴员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冲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 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 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 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 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 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 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②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③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 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 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 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 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
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 教育学、小学教育。
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 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 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 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 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 工作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 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 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 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各鉴定工种如下:
工种和级别:初级 中级 高级(焊工、电工、钳工 车工、铣工、制冷工、手工木工、汽车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茶艺师 钢筋工 混凝土工 砌筑工 锅炉操作工 中西式面点师 中西式烹调师 (初级中级眼镜验光员 和眼镜定配工 )智能楼宇管理员 保育员 )。
年龄报考要求 :
高级报考要求 周岁必须28周岁
中级报考要求 周岁必须23周岁
初级报考要求 周岁必须18周岁
本人务必到场考试,过关*有保障!缺考、替考一经发现取消*!
周期:考试后2-3个左右下发 着急的不收
截止时间:额满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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