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心理、艺术、美学等多知识;
3.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4.了解并掌握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
5.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
主要课程:
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文艺作品演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就业方向: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媒体、大中型企业广播站、电影、电视剧、文化宫、大中型企业、文化宣传系统或普通高校或艺术学校从事播音与主持艺术教学工作。
开设院校:天津师范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北京广播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北华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中原工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 河南大学 广州大学 广西民族学院 西南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等。
通知: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机构或个人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投诉建议请联系邮箱:eolpxx@126.com